松江区司法局联合区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 暨劳动争议律师调解员聘任仪式
为积极应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处置需求,有效增强区司法局与区人社局在劳动争议化解领域的工作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8月23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社局,召开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暨劳动争议律师调解员聘任仪式。区司法局副局长陆朝阳,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利明出席会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司法局促进法治科、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陆朝阳表示,长期以来,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紧密配合,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积极介入到仲裁案件庭前委托调解,取得了良好成效。希望在律师调解员的加入下,新的调解队伍能更好地发挥调解工作优势。一是开好局,起好步。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充足的工作干劲投入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中去,面对当前劳动争议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专业所长,着力开展好调解工作。二是多学习,勤思考。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当前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强化调解员之间的互学互鉴、团结协作,不断提升调解业务水平。三是重合作,显实效。区劳动争议调委会要继续与仲裁院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仲裁员业务指导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调处成功率。
沈利明表示,协调和调是当前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方式,希望仲裁院要与劳动争议调委会继续通力协作,共同完成纠纷化解任务,达到“减存量、控总量”的目标。一是借助外力,发挥专业优势。要借势借力,争取多方支持,依靠专职调解员及律师力量,发挥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优势,把牢防范化解劳资矛盾的“防火墙”。二是用好内力,挖掘自身潜能。要充分调动内部的力量资源,提升仲裁员及调解员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强调解理论和实践能力。三是形成合力,落实条块作用。在区级层面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街镇层面的信访、综治、司法、人社及工会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陆朝阳、沈利明分别为杨永伟、戴英两位律师颁发聘书;仲裁院及调委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情况,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双方在配合协作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效。
据悉,松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11月,现入驻在松江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调委会长期从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并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后在先行调解、委托调解方面加强协作。今年以来,共接收仲裁院委托案件达5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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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朝阳表示,长期以来,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紧密配合,区劳动争议调委会积极介入到仲裁案件庭前委托调解,取得了良好成效。希望在律师调解员的加入下,新的调解队伍能更好地发挥调解工作优势。一是开好局,起好步。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充足的工作干劲投入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中去,面对当前劳动争议化解的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专业所长,着力开展好调解工作。二是多学习,勤思考。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当前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强化调解员之间的互学互鉴、团结协作,不断提升调解业务水平。三是重合作,显实效。区劳动争议调委会要继续与仲裁院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仲裁员业务指导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调处成功率。
沈利明表示,协调和调是当前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方式,希望仲裁院要与劳动争议调委会继续通力协作,共同完成纠纷化解任务,达到“减存量、控总量”的目标。一是借助外力,发挥专业优势。要借势借力,争取多方支持,依靠专职调解员及律师力量,发挥专业部门专业人员的优势,把牢防范化解劳资矛盾的“防火墙”。二是用好内力,挖掘自身潜能。要充分调动内部的力量资源,提升仲裁员及调解员队伍的综合能力,加强调解理论和实践能力。三是形成合力,落实条块作用。在区级层面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街镇层面的信访、综治、司法、人社及工会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会上,陆朝阳、沈利明分别为杨永伟、戴英两位律师颁发聘书;仲裁院及调委会负责人分别汇报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委托调解情况,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双方在配合协作方面所取得的新成效。
据悉,松江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11月,现入驻在松江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调委会长期从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并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先后在先行调解、委托调解方面加强协作。今年以来,共接收仲裁院委托案件达55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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