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基数要保持一致吗,不一致企业会面临哪些问题?
对于企业而言,国家政府发布或更新的任何一条法规条例都可能影响其经营与发展。据统计,国家每年有200多条新税法的更新,企业对于此不保持高度关注的话,即可能为自己埋下涉税隐患。
因为我们都知道从2019年1月1号开始,社保将由税务部门逐步开始征收,那么这也就意味着社保税改的落实和执行,从2019年开始都是要慢慢的执行了。
随着社保入税+金税三期的强大,只要对比工资和社保不一致,企业就存在问题。企业遇到这个问题,可咨询薪福多。
工资与社保不一致,涉税风险分析
理论上来说,工资和社保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就算系统提示异常,不代表企业就存在问题的。
小编举个例子,给小伙伴们一起分析这问题。
某总部在深圳,李四在深圳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因李四是深户,要求缴纳在深圳,后面被总部派去上海公司任职,上海公司负责支付并承担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承担社保费。
那上海公司来说,只有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没有社保,企业是不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
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在上海只缴个税,没有缴社保,会不会被上海税局认定公司有问题?
企业,总不能因为税局要求社保和工资必须一致,所以总分公司不允许调配员工。肯定不行的,那怎么看这涉税风险呢?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1:企业人资不变,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需要企业从多方面方式证实。比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
情况2:企业人员调配,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就像案例那样,李四在深圳总部交社保,调拨到上海公司,只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办?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挂账,上海公司可提供内部证据作以税前列支。
其实,李四完全可以在总部缴社保和发工资扣个税。由于上海承担社保、工资。则需要上海公司支付给深圳总部,同时,深圳总部给上海分公司开票,作以税前抵扣凭证。
因此,工资与社保的涉税风险,必须与企业管理相关联。我们需要全面彻底了解涉税业务,准确理解涉税政策,然后找到风险可控的方案。
税务部门将从4方面进行工资涉税稽查
审核工资凭证:检查企业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检查账实差异: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是否正常。
检查员工人数和薪酬标准:根据员工人数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员工人数和形成标准是否合理。
通过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并对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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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们都知道从2019年1月1号开始,社保将由税务部门逐步开始征收,那么这也就意味着社保税改的落实和执行,从2019年开始都是要慢慢的执行了。
随着社保入税+金税三期的强大,只要对比工资和社保不一致,企业就存在问题。企业遇到这个问题,可咨询薪福多。
工资与社保不一致,涉税风险分析
理论上来说,工资和社保是一致的,但是两者不一致,不一定就代表企业有问题。就算系统提示异常,不代表企业就存在问题的。
小编举个例子,给小伙伴们一起分析这问题。
某总部在深圳,李四在深圳总部签订劳动合同,因李四是深户,要求缴纳在深圳,后面被总部派去上海公司任职,上海公司负责支付并承担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承担社保费。
那上海公司来说,只有工资代扣代缴个税,没有社保,企业是不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
有人有这样的疑问:在上海只缴个税,没有缴社保,会不会被上海税局认定公司有问题?
企业,总不能因为税局要求社保和工资必须一致,所以总分公司不允许调配员工。肯定不行的,那怎么看这涉税风险呢?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情况1:企业人资不变,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需要企业从多方面方式证实。比如企业调配协议,按协议发放薪酬,有签名文件等。
情况2:企业人员调配,企业如何面对税务稽查?
就像案例那样,李四在深圳总部交社保,调拨到上海公司,只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办?账务上可以把这部分社保作为其他应收/应付挂账,上海公司可提供内部证据作以税前列支。
其实,李四完全可以在总部缴社保和发工资扣个税。由于上海承担社保、工资。则需要上海公司支付给深圳总部,同时,深圳总部给上海分公司开票,作以税前抵扣凭证。
因此,工资与社保的涉税风险,必须与企业管理相关联。我们需要全面彻底了解涉税业务,准确理解涉税政策,然后找到风险可控的方案。
税务部门将从4方面进行工资涉税稽查
审核工资凭证:检查企业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明细账和工资条,审核发放工资与银行代发工资的数据是否一致。
检查账实差异:分析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与实际工资总额是否一致,核对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发放是否正常。
检查员工人数和薪酬标准:根据员工人数分析企业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规模来判断员工人数和形成标准是否合理。
通过信息系统分析企业数据: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和社保系统,核查工资表中人员与企业交社保人员是否一致,并对企业缴纳个税和收入情况实施检查。
税务部门可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员工情况进行稽查核实,因此,企业以及员工都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社保涉税情况,不仅要补缴拖欠的本金,还需缴纳滞纳金,甚至面临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