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如何结算?
问:职工医保年度的起始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本市实行医疗保险年度(以下简称医保年度)。职工医保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个人医疗帐户的资金计入数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等,均按一个医保年度计算。
问:如果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如何结算?
答: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跨医保年度的,按实际结算时医保年度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问:同一医保年度中,住院期间由在职转
为退休如何结算?
答:在同一医保年度中,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时由在职转为退休的,在实际结算时按退休人员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