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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城管中队亮剑“居改非”
日期:2021-03-29 浏览

岳阳城管中队近日成功整治了谷阳南路2-6号居民楼底楼的“居改非”现象,还周边居民一个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衣物干洗、皮衣上光、床品洗涤……窗户玻璃和向外打开的防盗窗上贴满了小广告。一边是商户们小生意做得热火朝天,另一边是周边居民对此怨声载道。居民刘先生说:“原先,谷阳南路的环境尚可。自从这几家店铺开出来后,环境变得脏乱差了,我们觉得在这里开店不合适。”家住谷阳南路的居民汪先生也于去年12月4日向岳阳城管中队投诉。

当天,执法人员前往谷阳南路2-6号居民楼查看,发现该处属于老旧公房,底楼有两间理发店、一间干洗店,都在经营中。据了解,公房南侧窗口紧邻松汇路人行道,人流量较大,有人就动起了“歪脑筋”,部分店铺破窗开门,不忘做“沿街生意”。如此一来,便造成环境脏、乱、差,还扰乱了周边的正常秩序。

执法队员立即告知商户,“居改非”系违法行为,此处为住宅区,不可作商业用途,要求违法人员尽快整改,搬离经营物品,并停止经营活动。随后,城管部门又对3名当事人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谈话通知书》,向其教育并宣传《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在两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为了防止违法行为回潮,执法人员先是要求当事人将南侧窗口彻底封闭,整改期间,又多次前往查看,敦促整改。目前,3名当事人已将经营工具悉数搬离,原商铺的南侧窗户也都安装好了封闭式的防盗窗,杜绝了“居改非”现象回潮的可能性。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由区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和方案,并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允许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报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依法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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